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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阅览使用规定

时间:2009-03-06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1、电子阅览提供读者阅读不能借出的光盘等影像资料以及上网查询资料。

2、读者必须凭图书馆认可的相关证件使用计算机,使用时一人一机。

3、读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不得利用计算机进行黑客攻击、端口扫描等活动,不得在网上浏览、发表有损国家、学校尊严,有悖四项基本原则,以及黄色淫秽的内容。

4、为保证图书馆计算机正常运行,严禁修改计算机系统配置参数;严禁删改计算机中任何文件、软件;严禁安装任何其它软件;严禁擅自使用非图书馆光盘和软盘。

5、为保证计算机网络安全,防止病毒入侵,严禁私自携带光盘、磁盘、U盘、移动硬盘等各类移动存储器进入图书馆使用。如需套录数据,请将自备磁盘交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处理后,在工作人员指导下使用。

6、违反电子阅览使用规则者,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造成计算机严重损坏者,须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7、读者进入室内必须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衣冠整洁,讲文明,讲卫生,保持安静,爱护图书馆的文献资源和公共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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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中共无锡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