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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主体班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为教师的岗位聘任、绩效考核、职称晋升、教学评奖和主体班任课教师选配提供科学依据,对原有相关规定进行修订,形成本办法。
一、评估的对象和范围
1、评估对象:本校的专兼职教师及外聘教师。
2、评估范围:纳入本校主体班次的所有专题、讲座课程。
二、评估的主要内容
教学质量评估主要围绕以下五个方面进行: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观点正确,内容规范。
2、教学态度认真,备课充分,理论有深度,观点有新意。
3、理论联系实际,举例精当,重点突出,逻辑严密,具有说服力。
4、教学方式、教学手段运用得当,注重教学互动,熟练运用多媒体教学工具。
5、表达清楚,语言生动,语速适中,仪表整洁,教态自然。
三、评估的方式
采取学员评估方式,即由主体班学员按照满意、较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等次,分别对本班次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评估。
四、评估的程序
1、教务处根据评估内容制作教学质量评议表。
2、班主任按教学进度发放评议表,督促学员认真填写并及时收回。
3、教务处负责评议表的汇总统计和意见整理,并在评议表回收后3个工作日内将统计结果上报校领导及相关部门。
4、领导审阅后,教务处将教学质量评分及学员评议意见及时反馈给任课教师及其所在处室负责人,并在学期结束和年末将教学质量评估汇总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教师。
5、评估资料的入档保存。学员评估表作为原始资料,由教务处归档保存,教师对评估结果如有疑问,可到教务处查询。
五、评估结果的分析
1、每学期末,由教务处组织召开教学质量分析会,全体任课教师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
2、教务处通报本学期教学基本情况和教学质量评估情况。
3、与会人员对本学期教学情况进行讨论,肯定成绩、找出不足、查寻原因,针对反映出来的一些共性问题研究并提出改进措施。
六、评估结果的使用
1、对本校教师,评估结果将作为教师岗位聘任、教学业绩考核、优秀教学奖评定、职称晋升、绩效工资发放及主体班任课教师选配的重要依据。
2、对外聘教师,评估结果将作为续聘、续请的重要参考,必要时可将评估结果反馈给外聘教师。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中共无锡市委党校
2009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