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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班学员考核办法

时间:2013-09-27       浏览次数:       来源:       [ 字号: ]

 

 

 

 

中共无锡市委党校文件 

 

 

 

锡委校发[2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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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班学员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坚持从严治学,建立健全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主体班学员学习、管理考核机制,加强对主体班的组织和管理,提高学员在校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各项学习任务和培训目标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的基本原则

1、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

2、课程考核与平时表现相结合;

3、知识考核与能力考核相结合;

4、组织考核与学员互评相结合;

5、客观公正、公开公平原则。

二、考核内容和计分办法

学员考核采用综合考评办法,满分为100分,具体考核内容及分值权重和计分办法如下:

1、课程考试:满分为30

培训班在完成主要课程学习后,根据不同班次学习内容的具体情况,采取闭、开卷形式,进行课程考试,学员必须独立当堂完成考试,试卷评分实行百分制。

1)市管领导干部培训班课程考试成绩占30分。

2)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理论学习阶段考试成绩占30分;学员的读书笔记、听课记录等日常学习资料内容完整,条理清晰,干净整洁的,另加5分。

3)公务员任职培训班课程考试成绩占20分;行政职业能力训练占10分。

2、学员出勤情况考核:满分为30

学员要妥善处理学习与工作、生活的矛盾,原则上不请假,特殊情况不能到课须持有相关部门的证明并履行请假手续,请假半天扣2分,无故缺席半天扣4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集中上课由班主任负责考核;讨论和班级活动由组长负责考核,班主任检查督促。每周公布出勤情况。

3、调研报告或结业论文成绩:满分为20

学员在培训期间,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选择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或结合所学课程内容,联系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撰写结业论文,提高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调研报告(结业论文)经过评审或答辩,成绩评定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折合分数记入总成绩。

4、党性分析与学习小结情况:满分为10

通过理论教学、党课、党性分析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员进行党性党纪党风教育,使党政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的观念和执政理念,坚持廉洁从政,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地位观、利益观。

培训班结束前,每位学员要就培训期间学习的收获、体会,党性锻炼的情况以及今后努力方向撰写学习小结。

党性分析及学习小结由班主任和班党支部、班委会负责考核评分。

5、学员互评:满分为10

根据学员平时学习情况,参加教学活动、专题调研、外出现场教学等方面的情况,由班、组长进行考核评分。

三、考核结果的使用

1、作为颁发培训结业证书的依据

凡课程考试、专题调研报告或结业论文、综合考评均合格(60分及以上)者,颁发党校培训结业证书;上述如有一项不合格(60分以下)者,不予颁发党校培训结业证书。

整个培训期间缺席1/3者,不能参加考试和考核,必须参加下一期培训补足课时后方可参加考试和考核。

2、作为评选优秀学员的依据

为鼓励和表彰先进,调动学员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在培训时间为一个月以上的主体班中开展评选表彰优秀学员活动。学员综合考评成绩作为评优的条件。(优秀学员评选办法另行制定)

3、作为学员学习情况通报的内容

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实行主体班学员学习情况通报制度(另行制定),即培训班结束后,由校教务处将学员培训期间的出勤情况、所学课程考试成绩、综合考评成绩、主要表现等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书面通报给各送训单位和该单位的上级组织部门,作为党政干部任职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本办法将根据不同班次的具体情况,在各班次的教学计划中规定实施细则。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中共无锡市委党校

                                   2009年4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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