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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贯彻《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4-04-30       浏览次数:       来源:       [ 字号: ]

  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主题,紧紧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这一目标,紧紧围绕“三个倡导”这一基本内容,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注重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衔接,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人们生产生活和精神世界。到2020年,全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取得与“两个率先”进程相适应的新成效。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更加巩固,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更加巩固,全省党员干部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进一步坚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三创三先”新时期江苏精神广为弘扬,公民道德水平显著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全面提升。

  二、深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

  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各级党委讲师团经常性宣讲内容,纳入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教学计划。编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俗理论读本。发挥社科基金的导向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重点课题研究规划,组织社科界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进行研究阐释。加强社会思潮动态分析,强化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正面引导。

  营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浓厚氛围。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日常形势宣传、成就宣传、主题宣传、典型宣传、热点引导和舆论监督中。省市主要媒体围绕“三个倡导”精心设置专栏议题,在事实报道中体现正确导向,在信息服务中开展思想教育,在舆论监督中弘扬社会正气。都市类、行业类媒体多运用大众化语言,引导人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持续策划、制作、刊发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社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等要在适当位置悬挂张贴公益广告。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网上传播阵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到网络宣传管理、网络文化建设、网上信息服务中。做大做强重点新闻网站,发挥主要商业网站建设性作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当代文化精品网络化传播。依法加强网络社会管理。

  发挥文化产品育人化人的重要功能。实施文艺精品工程,切实抓好“中国梦·我心中的梦”、“我们的价值观”等主题文艺创作。发挥“五个一工程”、“紫金文化奖章”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办好“江苏文化艺术节”、“紫金合唱节”等品牌活动。加强对新型文化业态、文化样式的引导,让不同类型文化产品都成为弘扬社会主流价值的生动载体。完善文化产品评价体系。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文化活动、群众性文化活动。举办“江苏读书节”,推进书香江苏建设。

  三、强化重点群体的示范引领

  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和高尚人格感召群众、带动群众。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党性教育,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加强道德建设,加强作风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导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党员干部教育培养、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监督管理等各个方面。

  发挥社会公众人物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公务员、企业家、知识分子和文化名人等社会公众人物,自觉做社会主流价值的积极倡导者和践行者。公务员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企业家要强化道德自律和职业操守。知识分子要勇于并善于用正确观点阐释和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化名人要自觉加强道德修养、提升价值追求,向社会公众传递正能量。

  发挥青少年的生力军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全省国民教育总体规划,纳入教育教学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贯穿于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各领域。构建大中小学有效衔接的德育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建立和完善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考评制度。

  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加强实践育人基地建设,完善实践教育教学体系。实施“德育在行动”计划,在全省中小学开展诚实守信、文明礼貌、遵纪守法、勤劳好学、节约环保、团结友爱等系列主题活动。突出“八礼四仪”,在全省未成年人中开展文明礼仪养成教育。

  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健全教师任职资格准入制度和师德考评制度,形成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着重抓好学校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建设。

  发挥先进典型引领激励作用。健全完善先进典型评选、审定、发布机制,大力选树“时代楷模”、“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大力宣传典型事迹,积极推动先进典型、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在网络上发声,用“美言”传播“美德”。

  四、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养成

  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公民道德建设,深化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组织道德论坛、道德讲堂、道德修身等活动。加强社会公德教育,鼓励人们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加强职业道德教育,鼓励人们在工作中做一个好职工。加强家庭美德教育,鼓励人们在家庭里做一个好成员。

  扎实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突出扶贫济困,把空巢孤寡老人、留守流动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等作为服务重点,深入社区开展送温暖献爱心、便民利民、“邻里守望”志愿服务活动;突出社会公益,倡导、激励、资助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定期发布社会公益项目,积极开展社会招募,参与公共秩序维护、窗口行业便民、大型活动赛会志愿服务活动;突出环境保护,开展环保宣传、植树护绿、河湖保护、环境监测等活动。围绕应急救援、科学普及、文化惠民等内容,设计接地气的项目,提升志愿服务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程度。

  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广泛开展“学习雷锋榜样践行江苏精神汇聚道德力量”主题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的测评体系和评选表彰管理办法。建立和规范礼节礼仪制度。加强对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饮、节水节电、文明上网的宣传教育、规范约束和社会监督。

  大力加强诚信建设。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诚信江苏建设的意见》,着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加快推进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深入开展“诚信建设看窗口”、“诚信做产品”、“诚信做服务”、“诚信经营示范店”创建等活动,探索建立“红黑榜”发布制度。

  发挥优秀传统文化怡情养志、涵育文明的重要作用。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建设江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形成一批人文江苏的标志与符号。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活动,在国民教育中增加优秀传统文化课程内容,分阶段有序推进学校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发挥重要节庆日、纪念场馆传播社会主流价值的独特优势。把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重要节庆日、重大纪念活动结合起来。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免费开放的公共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的功能作用。

  五、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经济发展实践和社会治理中

  融入经济发展实践。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全省经济发展总体目标和发展规划中,实现市场经济和道德建设良性互动。建立完善相应的政策评估和纠偏机制。

  融入法治建设实践。深入落实省委《关于深化法治江苏建设的意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法治江苏建设的具体实践中,落实到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各个方面。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创新普法教育机制,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立足省情实际,及时通过立法程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要求上升为地方法规、规章,形成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法治环境。

  融入社会治理实践。要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融入制度建设和治理工作中。创新社会治理,完善激励机制,褒奖善行义举。完善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强化规章制度实施力度,在日常治理中鲜明彰显社会主流价值。

  六、推动形成人人参与、人人践行的生动局面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摆上重要位置,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要坚持全党参与、全员发动,充分调动各行各业的积极性,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各领域的行政管理、行业管理和社会管理结合起来,做到同频共振、协同推进。党政各部门要率先垂范,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形成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的良好局面。党的基层组织要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方面,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打牢党执政的思想基础。农村、企业、社区、机关、学校等基层单位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中,融入城乡居民自治中,融入人们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中,努力实现全覆盖。

(来源:20140430日《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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