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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自动化系统使用行为规范

时间:2015-04-28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办公自动化系统使用行为规范

 

    一、每位行政后勤工作人员每个工作日必须至少三次登录办公自动化(OA)系统查看信息:第一次在上班后第一时间开机后;第二次在中午休息前;第三次在下班前,以确保党校OA系统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二、专职教师在星期一回校时,必须在回校后第一时间打开OA系统,查看相关信息,并及时办理文件。

  三、为保证OA系统安全,工作人员必须自行设置、定期更换并牢记登录密码,谨防外泄,不得自行设置用户全名。

  四、日常办公中,不得在OA系统传输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对于无用的过时的便签及时删除,网络信息中心定期删除过时的便签。

  五、工作人员收到流转至自己手中的公文,须立即处理,不可拖延,如果当日文件过多,来不及全部处理完毕,则将公文和领导意见一并“导出”保存到计算机硬盘上,后再行细看,保证公文正常流转。

  六、工作部门在首页发布信息,须严格执行《校内新闻采集、发布制度》,再报网络信息中心实施。

  七、工作人员如长期离开办公室,暂不使用计算机,须点击首页上的“注销”按钮,退出个人工作界面,以防他人盗用账号进行违规操作。

  八、在办公自动化系统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工作人员须立即报告网络信息中心,不可私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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