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规文件

关于印发《中共无锡市委党校精品课评选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5-05-18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中共无锡市委党校文件

 

锡委校委发〔201520

 

 

 关于印发《中共无锡市委党校精品课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处室(部门)、各市(县)区委党校:

        《中共无锡市委党校精品课评选办法》已经校党委研究通过,现予印发施行。

中共无锡市委党校

2015年5月11日

 

 

 

 

 

 


中共无锡市委党校精品课评选办法 

 

 

 

   为贯彻落实《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关于打造品牌培训项目、实施精品课工程的要求和全国党校系统教学改革研讨会精神,深化主体班教学改革,着力加强精品课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市党校系统主体班教学质量,鼓励全市党校系统教师积极参与课程建设,多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回答和解决现实问题、深受学员欢迎、并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优秀专题课,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评对象
     全市党校系统在职教师在党校各主体班开设的以讲授类为主的教学专题。
    二、参评名额
    各市(县)、区委党校各推荐1堂课(江阴、宜兴可推荐2堂课),市委党校各教研部门各推荐1堂课(4人及以上的教研部门可推荐2堂课)。
    三、参评条件
     参评的课程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性。坚持“党校姓党”原则,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够科学准确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问题导向”,关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2.理论性。要有完整的学术框架,能给学员提供一套分析问题的理论参照坐标;能把握学术界的最新动态,并对有关问题有深入的研究;能进行古今中外的对比分析,提供国际经验和历史借鉴。
    3.实践性。能够较好地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要求,结合国情、省情、市情,尤其是结合本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联系学员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以求真正解决学员对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所存在的疑惑,切实发挥理论教育、培训干部的作用。
    4.公认性。要有独特的语言风格和适宜的表达技巧,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深受学员欢迎,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得到公认,教学满意率测评平均不低于90%;申报的课程在两年内至少在5个不同的主体班次中讲授。
    四、评选程序和方式
精品课每两年评选一次,由个人申报、学校(教研部门)初评并推荐、评委会评定等阶段组成。
   1、个人申报。有意参评的教师,需对照评选办法,认真填写《无锡市党校系统精品课申报表》,准备好2小时教学录像和教学提纲,并参加学校(教研部门)初评。
  2、学校(教研部门)初评并推荐。学校(教研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的课程进行初评,并按照分配名额上报至市委党校教务处,参加全市党校系统精品课评选。
   3、评委会评定。由无锡市委党校组织成立“无锡市党校系统精品课评委会”,对参评课进行评定。评委会成员由外请专家、市委党校和各参评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评委会评审方式:
   (1)评委观看参评课教学录像并逐一打分,以全体评委的总分为参评课得分。参评课录像的观看顺序,由各单位代表抽签决定。
    (2)各参评课按得分高低排序,确定评选结果。
    五、组织领导
   1、成立“无锡市党校系统精品课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评比活动的领导,确保评比活动顺利进行。
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党校副校长担任,参评的各市(县)、区党校常务副校长和市委党校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2、成立“无锡市党校系统精品课评委会”,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确保评比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六、奖项与奖励
  1、奖项的设置:根据参评课程的得分,确定获奖名次。精品课评审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其中,一等奖课程上报参加全省党校系统精品课评选。当年参评课程少于15项时,按比例相应减少二等奖、三等奖名额。
    2、奖励:
   (1)对获奖者以精神奖励为主,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一、二、三等奖分别按照省委党校精品课奖励标准的1/2、 1/3和1/6执行;在全省党校系统精品课评选中获奖的,按照省委党校标准补足。
    (2)各单位应对获奖者在评先选优、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中共无锡市委党校办公室                  2015513日印发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 1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