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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利己主义者在党内没有空间

时间:2016-05-18       浏览次数:       来源:学习时报       [ 字号: ]

毛强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宗旨观念淡薄的问题,尤其是利己主义严重的问题。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既是党的根本宗旨,也是衡量党员干部能否忠诚地代表人民利益的根本标尺。但以自我利益最大化为指导思想的利己主义者官员,往往追求 极端利己,在炮制虚假政绩、规划个人升迁、追求待遇享受等方面挖空心思,对个人的荣辱得失斤斤计较;在对待攸关民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却是回避退缩、渎职塞 责,更有甚者拿基层民众的基本权益瞎折腾。

  “两面人”、官商勾结、为官不为、形形色色的“潜规则”等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的现象之所以屡禁不绝,升职前温良恭俭让、升职后骄横跋扈奢的现象之所 以屡见不鲜,根源就在于有些官员奉行极端利己主义“准则”。正是由于极端利己主义“准则”作祟,一些地方的发展机遇遭到延误,一些民众的切身利益受到侵 害。更为严重的是,极端利己主义大大侵蚀了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投机淘汰忠诚,空谈作秀淘汰实干,关系淘汰能力,腐败淘汰清廉,平庸淘汰优秀,凡此种种 “官场逆淘汰”现象也就在所难免。

  奉行利己主义的官员不一定是贪腐分子,但贪腐分子一定是利己主义者。官员奉行利己主义的主要根源在于价值观、权力观的扭曲。一方面,一些官员在与其他 群体相比较时,受到先富起来的高收入者的冲击,使他们对自身角色地位现状的认同感大为降低,感到失落甚至吃亏,从而寻找自我补偿的“机会”。另一方面,一 些官员因为仕途不顺出现消极抵触心理,从心灰意冷走向堕落腐败,产生“政治失意金钱补”的扭曲心理。还有一些官员将父母本性异化,萌生利用公权力为子女谋 发展、谋利益的造福后代心理,结果产生家族式腐败。

  一些利己主义者在党内横行,不仅会侵蚀党存在的价值,更是对群众利益的践踏。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告诫党员干部,“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 就不要当官”。这应该是每个党员干部首先谨记的为官准则。无论是精致的、伪利他的抑或是其他类型的利己主义者,都要让其在党内没有存在的空间。

  不论职位高低,党员干部只有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和义务,没有当“官老爷”的权利。利己主义者官员对自我角色定位的颠倒,使他们不仅做不到想群众所想、急 群众所急,反而奉行“无利不起早”“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等行为准则。要真正践行共产党员的宗旨意识,就必须与利己主义者官员彻底隔绝。

  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党员干部必须树立正确权力观,在行使权力时必须遵循为民所用、为民所监、为民造福的基本要求。背离基本要求运行的权力,即为权力的 滥用,更不用说为谋求私利的公权私用。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所强调的:“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中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 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追求政绩、创造政绩,是每个有事业心的人为之努力奋斗的目标。但党员干部追求的政绩必须是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是按客观规律办事,经得起实 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唯有彻底摒弃了那些重表面文章、形象工程、短期行为、数字游戏等等的错误政绩观,才有资格谈“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好的环境造就好的风尚,保障权力阳光运行的制度环境是根治极端利己主义症的不二选择。通过教育引导、监督检查、纪律约束等,让真正为群众谋福祉的干部 得到重用。党的上级领导干部,还应当具备见微知著的洞察力,不仅要担负自己首提干部的责任,也要对所在单位的官僚主义、“潜规则”担责。对以权谋私的利己 主义者官员要及时问责追责,坚决打消其侥幸心理,顽冥不化者应清除出党员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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