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无锡市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教学计划
时间:2017-11-06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教 学 计 划
一、培训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机关对新录用人员应当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的规定,本期培训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新录用公务员职位需求和特点,以提高能力素质为重点,认真学习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应具备的相关理论和知识,增强新录用公务员的使命感、责任感,牢固树立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和依法办事意识,熟悉和掌握机关工作的基本知识、方法、程序和要求,提高政治业务素质、适应机关工作的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为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公务员队伍,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作出应有贡献。
二、培训时间
本期初任培训学制为两周,2017年11月6日至11月17日,共12个学习日。
三、教学安排
第一单元:理论教育、党性教育与无锡市情
第二单元:公务员法、现代政府管理通论、公务员行为规范
第三单元:参加军事训练,接受人民军队优良传统教育
第四单元:公务员履职相关知识与能力
四、阅读书目
《公务员初任培训教程》
五、分组讨论
六、学习要求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统一,讲求实效的原则,把知识学习、能力培养与新录用公务员的实际需要结合起来,把理论学习与各自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起来,着眼于提高学员的政治业务素质、适应机关工作的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2、采取集中授课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学,要求认真阅读理论知识读本,认真听课,深入思考,刻苦钻研。努力营造认真学习的风气、积极探索的风气、求真务实的风气。
3、坚持研讨和交流相结合,认真准备,踊跃发言,升华课堂教学效果,促进整体教学质量的提高。同时,强调教员的主导作用与学员主体地位的统一,在教学中加强教员与学员的双向交流,注重发挥学员学习的积极性,实现教学相长,学学相长,相互启发,共同提高。
4、端正学习态度,树立良好学风。要严格遵守培训规定,遵守各项培训纪律;要妥善处理工学矛盾,集中精力安心学习,保证到课率;要抓紧平时,重视做好课程的复习考试工作。
七、组织领导
公务员初任培训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和市行政学院共同组织实施,市人社局牵头组织协调,市人社局公务员考核培训处负责新录用公务员的培训抽调,市行政学院教务处负责日常教学和管理工作。培训班设班主任,并由学员组建班委会,班委会主要职责是协同搞好班级管理,组织班级活动,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和教学计划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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