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22 浏览次数: 来源:学习时报 [ 字号:大 中 小 ]
王懂棋
党管干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彰显中国共产党治理效能和执政优势的重要支撑。为了更好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必要从历史、理论和实践三个维度深入阐释什么是党管干部,怎么理解党管干部这个基本问题。
党管干部是中国共产党重要的领导权
革命战争时期,通过党管干部,中国共产党充分彰显组织力量,有效解决了近代中国面临的主权危机、民族危机、组织危机和文化危机,新的政治权威和秩序在中华大地上重新确立起来。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时期,面对社会的不断变化,党中央始终强调通过党管干部实现干部队伍的内整合,从严治党到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就是中国共产党不断加强内整合的过程,把党管干部落实到权力监督制约和干部管理的全过程。实践中,正是因为牢牢坚持党管干部,中国共产党有效应对了现代化进程中如何既能保持权威,又能积极推动改革这样一个难题和悖论。解决的路径就是通过党管干部牢牢把握党对自身、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权。
当面临问题或挑战时,中国共产党通过及时完善党的组织路线,完善党的干部政策,为政治路线的贯彻执行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通过自我革命不断重塑干部队伍的公信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在政党内整合中不断加强执政党自身的权威和秩序,保持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避免执政骨干在权力和利益诱惑中产生溃败。同时,通过改进党管干部的方式,让群众参与到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等具体环节和工作中,不断提升民主质量和群众参与效能,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和质量。
因此,中国共产党的党管干部实质上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权的重要内容,内含着权威和秩序的再生产机制。实践中,通过党管干部原则与治理结构相互贯通,通过一系列具体的制度建构,中国共产党对干部管理方式、管理方法进行积极创新,在现代化进程中牢牢把握了干部路线、干部方针政策的主导权,同时建构了一个有效的权威和秩序再生产机制,让公众在有序政治参与中不断深化对既有权威和变革的认同。
党管干部是一项重要的原则
“原则”一词在汉语解释中理解为说话或行事所依据的法则或标准。实践中可以理解为广义的制度,也就是既包含正式成文的制度,也包含各种不成文的非正式约束,如传统、惯例、习俗等。党管干部原则的提出有一个历史过程,展示了中国共产党干部工作理论的逐步成熟。
1938年,毛泽东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提出了党管干部的重要思想。新中国成立后,最早出现党管干部字样的党内文件是1953年4月20日,中央组织部发出的《关于政府干部任免手续的通知》。《通知》提出,今后凡属中央人民政府或政务院任免范围的干部,在中央人民政府或政务院任免之先,仍需分别按党内管理干部的规定经过审批,即:(1)属于中央管理范围的干部,由省(市)委报中央局核转中央;(2)属于中央局管理范围的干部,由省(市)委报中央局,俟中央或中央局批准后,再交由同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办理提请任免手续。可见,党管干部最早可理解为党内管理的干部。从管理的范围看主要是党内,从管理内容看主要指干部提名、考核、任免等管理权限。
随着干部队伍规模和人数的增加,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在借鉴苏联的基础上党管干部在运行中逐渐建立了分部分级的管理体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1983年4月,中央组织部召开改革干部管理体制座谈会,第一次提出党管干部原则,强调在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下,本着管少、管好、管活的精神,进一步发挥中央各部门、地方党委和基层单位的积极性;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把分部分级管理同综合管理结合起来,管好领导班子,管好后备干部,管好专业技术干部。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管干部原则的基本内涵逐渐清晰。一是党要加强对干部工作的领导;二是推荐和管理好重要干部;三是指导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四是做好对干部人事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监督。
党管干部原则形成的历史过程表明,党管干部原则既是一个实践问题,有着历史逻辑下形成的工作经验和惯例做法。同时也是一个理论问题,党管干部原则融合在具体权力关系和治理结构中,内含着具有本土意义的理论范式和分析框架。在长期的治国理政实践中,中国共产党在党管干部原则下逐渐发展完善了“归口管理”“党组”等体制结构,实现党对国家治理和政府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管干部原则下,通过民主集中制这个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将党组、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委员会、指挥部)、党的其他工作机关更好融入治理结构并取得新发展。
党管干部原则下的党政复合结构也日趋成熟。通过党管干部原则将执政党的政治领导、组织领导和思想领导深刻融入到国家和政府机构中,形成既具有政治权威性和开拓性,又具有行政规范性和科层性的集中统一治理结构。在功能上体现为政治与行政双轨一体、统筹协同的特点,有效保证了党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领导力量的中国共产党,国家意志、人民意志与执政党意志在本质上是高度统一的,党管干部原则下,中国特色的党政复合结构跳出了西方政治制度设计中的委托代理理论,政治行政关系呈现辩证统一,政党在治理结构中的主导地位和领导优势有效抑制了行政科层结构中的负功能和组织惰性,增强了体制弹性、适应性和抵御化解风险能力。
党管干部是一套制度体系
党管干部在实践中体现为一套具体的制度体系。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通过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很多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逐步建立并完善形成了一套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党管干部制度体系,有效回答了怎样科学选人用人的核心问题。
一是建立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的素质培养体系。《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对各类干部的素质培养进行细化并提出了明确要求。在源头培养上,教育引导干部一开始就想明白当干部为什么、在岗位干什么,怀着对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人民的忠诚,走好从政第一步。在跟踪培养上,强调发挥“个人”和“组织”双向努力的重要性。在全程培养上,强调从事业需要出发选人用人。强调年轻干部培养“要动态更新,把相形见绌的调整出去,同时注意补充新的优秀人选,始终保持一池活水”。
二是建立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知事识人的核心是分类和精准。《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在这方面取得了很多成果,强调考核立体化,力求考核指标务实管用。强调对干部的认识不能停留在感觉和印象上,必须健全考察机制和办法,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深入了解。强调考察识别干部,功夫要下在平时,并注意重大关头、关键时刻。
三是建立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人事相宜的选拔任用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二次修改,充分吸收了人事相宜、事业为上、人岗相适、加强干部统筹等思想,进一步加强了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强调用什么人、用在什么岗位,一定要从工作需要出发,以事择人,不能简单把职位作为奖励干部的手段。强调机构改革和党中央统筹权在实现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相宜中的重要性,强调要把相关同志放到适合的岗位上,发挥好大家的聪明才智。
四是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好干部是选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修改制定中逐步构建了从严管理的制度体系,强调全方位管理,强调“严紧实”。把行为管理和思想管理统一起来,把工作圈管理和社交圈管理衔接起来,把八小时之内的管理和八小时之外的管理贯通起来,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
五是建立崇尚实干、带动担当、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体系。实干是干部的职责所在,也是从政本分。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集中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一系列文件,正向激励机制的制度化程度和可操作性不断增强,在基层和一线涌现出一大批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
党的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是政党、国家、社会互动的主体力量。中国共产党从革命走向建设、改革的历史进程中,正是因为始终坚持党管干部,牢牢把握党对各项事业的领导权,才能在领导政党、国家、社会互动中不断建构出权威、秩序与活力。正是因为把党管干部原则有效融合于治理结构,不断加强制度化建设,才能建立一个具有分工结构和选贤任能功能的运行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