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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运行基本规范——教职工出差管理

时间:2013-12-05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一、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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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流程控制重点环节

1、出差要求目的明确、确有必要、讲求实效,紧密联系本职工作。与学校业务关系不大的会议活动原则上不参加;非上级党委、政府和党校(行政学院)举办的各级各类学习培训和会议等一般不参加。

2、教职工出差前填写《申报表》,需具体注明出差事由、时间地点人员、交通工具、预算费用等内容。参加会议、培训和学术活动的,须附相关通知和邀请函等。

3、去江阴、宜兴出差,经处室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到无锡市外出差,经处室和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常务副校长审批。

4、同一学习班、培训班及会议,有人数和参加对象要求的,按通知要求派员参加;没有人数规定的,原则上一人参加。去同一地点出差办理公务可以一人完成的,不再增加人数。

5、审批同意后的《申报表》报办公室备案。2000元以上的出差经费支出事先报财务部门列入预算。

6、出差人填写出差报销单,校财务部门按照《无锡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审核,经处室和校领导签字后进行报支。

三、风险点和控制措施

风险点一:因公出差的审批。

控制标准:《无锡市委党校教职工出差及差旅费报销管理暂行规定》。

控制措施:事前逐项详细填报《申报表》,严格审批程序。参加会议、培训和学术活动的,须附相关通知和邀请函等;申请考察调研的,须在《申报表》“出差事由”栏具体说明考察调研的目的、内容和行程安排等。去外地办理公务原则上乘公共交通出行,确因特殊情况,一定要安排公务用车或乘坐飞机,须经常务副校长批准。

责任部门:办公室、财务审计处和各相关处室

责 任 人:处室负责人和经办人为直接责任人,分管校领导负领导责任。

四、制定依据

1、《无锡市委党校教职工出差及差旅费报销管理暂行规定》(锡委校发〔201233号);

2、《无锡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锡财行[2006]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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