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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学院工作条例》,行政学院是培训公务员、培养公共管理人员和政策研究人员、开展社会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的机构,是政府直属单位。行政学院的主要职责是:
(一)培训公务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政策研究人员,承办党委、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开展多种形式的委托培训和合作培训;
(二)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科学行政、依法行政、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
(三)开展决策咨询工作,主要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
(四)国家行政学院和具备条件的地方行政学院,开展与境内外有关机构的合作和交流;
(五)国家行政学院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研究生学位教育;
(六)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