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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主体班班主任工作职责》等教学管理制度的通知

时间:2014-10-24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中共无锡市委党校文件

  

 

  

锡委校发〔201432

  

  

  

关于印发《主体班班主任工作职责》等教学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处室:

  

   《主体班班主任工作职责》、《主体班学员党支部(班委会)工作细则》、《主体班学员学习考核办法》、《主体班学员行为规范》已经校党委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执行。

                                      中共无锡市委党校

                                        2014年10月20日

  

主体班班主任工作职责

  根椐《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的规定,党校主体班次设专职班主任,负责学员管理工作,确保培训任务顺利完成。班主任由教务处负责选配。

  一、班主任任职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觉悟高,思想作风正派,廉洁自律,为人师表。

  2、熟悉党校各项规章制度和教学规律,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3、能坚持原则,责任心强,工作扎实,尽职尽责,有奉献精神。

  二、班主任主要职责

  1、做好入学前的准备工作。核实主体班次调训学员名单,编排学习小组。

  2、做好学员入学报到工作。负责学员报到时的登记、学习材料发放等工作,组织学员准时参加开学(班)式。

  3、抓好入学教育工作。组织学员学习相关规章制度和教学计划,使学员明确教学目的、要求和方法,端正学习态度。指导学员组建党支部(班委会),并对党支部(班委会)工作提出要求。

  4、抓好学员的党性锻炼。指导学员党支部制订好党性锻炼计划,认真落实好学员党性锻炼的有关规定,使党性教育有实践性和实效性。

  5、做好学员的日常管理。根椐教学计划,配合授课教师顺利完成讲课任务;组织好学员自学、讨论、论坛、外出调研考察、现场教学等教学活动;全面掌握学员的学习情况,严格考勤,做好学员出勤登记和公示。

  6、做好学员的服务工作。为学员学习、生活和开展其他活动提供服务,做好教师与学员之间、主体班与各教研部门、后勤保障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

  7、组织召开学员座谈会。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召开学员座谈会,及时了解掌握学员在校学习情况,听取学员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座谈会情况的记录和意见整理,填写座谈会记录表报教务处。

  8、做好学员毕(结)业工作。做好培训结束前的考核工作,指导学员填写培训登记表,对学员进行综合考评并作出评价。

  9、做好材料整理归档工作。培训班结束后,及时对学员培训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并将相关材料报送有关单位和部门。

  10、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主体班学员党支部(班委会)工作细则

  主体班学员党支部(班委会)是学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集体领导组织。学员党支部(班委会)应按照教务处总体部署,在班主任指导下开展工作。为充分发挥学员党支部(班委会)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细则。

  一、学员党支部(班委会)的基本任务

  (一)组织好理论学习

  1、引导学员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树立良好学风,提高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2、根据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督促学员按时到课,积极参加各项教学活动。

  3、经常了解并及时反映学员对教学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1、配合抓好入学教育,引导学员端正学习态度,正确处理工学矛盾。

  2、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和组织学员增强党性锻炼。定期分析学员思想情况,组织好党性分析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3、协助党校和有关部门做好学员的组织考察和学习鉴定。

  (三)做好学员日常生活管理工作

  1、教育学员加强组织纪律性,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党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2、关心学员的生活和健康,积极开展文体活动。

  二、学员党支部(班委会)的组成

  (一)计划内学制4周(含4周)以上的班次建立学员党支部;不设学员党支部的班次,建立班委会。学员党支部(班委会)应在开学后尽快建立。

  (二)学员党支部(班委会)组成人员由相关部门与党校共同商定或由支部党员大会(班会)选举产生。

  (三)学员党支部(班委会)由3~7人组成,设书记(班长)、副书记(副班长)、组织委员、学习委员、宣传委员、生活委员和文体委员等。

  (四)在支委会(班委会)领导下,学员编成若干个党小组(学习小组),党小组长同时兼任学习小组长。

  三、学员党支部(班委会)的基本工作职责

  学员党支部(班委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一)支部委员(班委)的职责

  书记(班长):主持支部日常工作。制定支部工作计划,督促各项工作的完成;召集支委会和支部大会(班会)贯彻执行支部决议;检查教学计划和支部决议的实施情况;向支部大会(班会)报告工作,做好支部(班级)工作总结等。

  副书记(副班长):协助书记(班长)开展工作。书记(班长)缺席时,代理书记(班长)职责。

  组织委员: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工作和纪律检查工作;组织学员认真落实党性锻炼计划;提出支部组织生活意见,督促、检查各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学习委员:负责了解掌握学员的学习情况,及时反映学员的意见和要求,做好教与学之间的沟通工作;及时收发各类学习材料。

  宣传委员:负责班级的宣传工作。运用简报等各种宣传形式,及时反映学员学习和文体活动、考察调研活动情况,及时宣传表彰好人好事。

  生活委员:负责学员生活、卫生和保卫工作,关心学员的身体健康,了解并向校方反映学员对生活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文体委员:负责组织学员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活跃学员文化生活。

  (二)党小组长(学习小组长)职责

  1、督促小组成员自觉遵守各项学习纪律,按时完成学习任务。

  2、主持本小组的学习研讨活动,及时反馈学员在校学习情况和对教学的意见要求。

  3、主持党小组民主生活会,搞好党性分析活动。

  4、组织本小组的文体活动,积极参加班级的各项活动。

  5、完成党校和支部(班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体班学员学习考核办法

  根椐《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13〕8号),为进一步加强主体班学员在党校培训期间的学习考核,促进学员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增强党性修养,实现培养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组织实施

  由市委党校和主办单位有关人员组成考核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学员考核工作,班主任、学员党支部(班委会)根据考核工作小组的要求组织实施。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两个方面,量化考核测评基本分均为100分。

  (一)理论学习(100分)

  理论学习考核测评内容包括学习态度、学业成绩、研讨交流三个方面。

  1、学习态度(20分):入学后迅速进入学习状态,制定学习计划(5分),撰写学风建设承诺书(5分),专心学习,集中精力听课,认真做好听课笔记,自学时间认真阅读必读书目和参考书目(10分)。

  2、学业成绩(60分):完成培训班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包括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政策建议、理论考试等。每项学习任务的分值比重根据不同班次的具体情况合理分配。

  3、研讨交流(20分):根据学员参加小组讨论、班级交流、学员论坛等的现实表现,给每位学员计分。

  (二)党性锻炼(100分)

  党性锻炼考核包括学风考核、党性锻炼活动、党性分析报告三个方面。

  1、学风考核(40分):

  (1)遵守学习培训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凡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学风考核计0分,并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2)学员考勤:考勤按半天为一次统计,无故缺课(含课堂教学、小组讨论、学员论坛等)一次扣4分,请假一次扣2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累计请假时间超过总学时1/7的,按退学处理。

  2、党性锻炼活动(20分):根据学员参加党性锻炼活动的现实表现,给每位学员计分。

  3、党性分析报告(40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个人党性分析报告的撰写。

  四、考核方法

  1、多元主体考核:实行授课教师评、党性教育指导员(联络员)评、班主任评、学员互评、学员自评相结合的“五评”考核方法。

  2、考核加分:培训期间,在学习研讨、党性锻炼以及热心班级事务等方面表现突出者,视情加2~6分。

  五、考核结果及其使用

  1、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者,准予毕(结)业,颁发培训证书。

  2、综合考评得分作为评选优秀学员的主要依据。

  3、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记入《学员考核登记表》,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将《学员考核登记表》寄送学员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向党委、组织(人事)部门介绍情况,推荐干部的重要依据。

  

主体班学员行为规范

  为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根椐《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13〕8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规范。

  一、端正学习态度,树立学员意识,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各项规定,尊重教职人员,服从管理,认真完成培训任务。

  二、遵守课堂纪律,维护课堂秩序。按时进入教室,不迟到早退,按指定位置就坐。上课时不接听拨打手机、不随意进出、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不准请人代听课。

  三、认真自学,勤于思考,积极参加各项研讨交流活动。按时完成作业,不准请人代写、不准抄袭他人学习研究成果。

  四、未经许可不得录音录像、下载教学课件;培训期间下发的相关资料不得上传到公共信息网络。

  五、爱护校园公共设施,有序停放车辆。文明用餐,杜绝浪费。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保持宿舍整洁安静,节约使用水电和宿舍用品。不得擅自留宿亲友和校外人员。

  六、参加培训期间不再承担所在单位工作、会议、出国(境)考察等任务。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七、坚持廉洁自律,学员之间、教员和学员之间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相互赠送礼品。班级、小组不得以集体活动为名聚餐吃请。

  八、外出考察学习期间,服从统一安排,不得擅自离队,认真遵守现场教学点相关规定和要求。

  九、团结友爱,互相帮助,热心公益,积极参加班级集体活动。

   

 

  

 

  

 

  

中共无锡市委党校办公室                                     2014年10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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