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锡委办发〔2009〕114号《“中国无锡”网站群管理办法》,《咨询投诉》工作人员应遵守如下规则。
1、及时阅读、办理信件。
2、对垃圾信件进行清理。
3、对简单知情的问题,直接回复。
4、对重要信件下载打印,送请领导阅批,并根据领导批示要求进行办理。
5、对经过审核可以公开的信件及回复,应及时答复并在网上公布。答复时限参照《<市长信箱>来信办理规则》相关要求。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党校版权所有 党校主办 苏ICP备09024546号 公安备案号:32021102000707